8月11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的指导下,在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的合作支持下,山东东明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明石化财务公司)完成首笔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金额2亿元。
202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天津等地区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批复》(汇复〔2025〕2号),决定在山东等16个省(市)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新政试点,可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降低跨国企业运营成本,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人民币在国际支付、投融资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对实体经济和金融开放具有多重战略意义。
东明石化财务公司在2022年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以来,积累了长期丰富的实践经验,持续拓展“司库+跨境资金池+结售汇+CIPS”金融服务场景功能,累计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量1022亿元,全场景开展跨境资金池项下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经常项目资金轧差净额结算、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业务。获批新业务资质后,多项便利化政策将更加有效助力集团加强全球资金管理、降低跨境资金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升集团司库建设水平。
下一步,东明石化财务公司将紧紧围绕“依托集团、服务集团”的发展定位,坚持国际金融服务特色化、降本增效多样化、体制机制成熟化,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跨境金融创新驱动集团双循环发展,满足成员企业多元化国际金融服务需求,打造一流国际金融服务品牌,深入践行集团“以价值连接,让幸福可及”的使命,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积极贡献,为集团国际化、高质量合规稳健发展,稳步迈向成为“世界一流石油化工产业集团”提供更加强有力的金融支撑。